可以,固定资产贷款或其他应付账款的最新折旧年限为4年。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60条,除国务院,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十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为四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