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算的会计分录:
1.转入清算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算
累积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
贷款: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银行存款
3.销售收入和剩余材料的处理等。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的处理
借方: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5.清算净损益的处理
(1)净损失
(1)属于生产经营期正常报废清理处理的净损失。
借:处置非损失的营业外支出——。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方:营业外支出——非常亏损。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3)出售、转让等原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2)净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已丧失使用功能(如正常报废、清理)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后生产经营期间的净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营业外收入
(2)出售、转让等原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净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资产处置损益
注:筹建期间冲减“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清算属于资产核算,用于核算固定资产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算的净值,以及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费用和清算收入。
借款人登记转入清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款人登记的固定资产的价格、残值和收入。其贷方余额代表清算后的净收入;借方余额代表清算后的净损失。清理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净亏损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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