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偿借款作为销售如何做账?
很多情况下,关联企业不收利息,也不收资金占用费,企业A借钱给关联企业B也不收利息。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处理相对复杂。
增值税处理: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者社会公众除外。由此可见,3360 A企业向关联方B企业无息借款,也应视为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企业免费贷款需要交什么税?
企业无偿提供贷款,无论对方是个人、股东还是其他个人,都需要作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2.企业之间、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需要视同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国税发〔2016〕:号)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下列非经营活动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其雇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视为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注意:
1.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因为没有收入,所以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2.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内向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3.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其他组织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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