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收款人开具并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或由付款人开具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户的法人,而且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商品交易。汇票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责无条件支付到期票款,汇票可向银行贴现或流通转让。
在商品交易中,卖方向买方索要汇票付款时,付款人必须在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银行预留的印章。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当向开证行支付全部金额。票据到期后,银行会随票据从付款人账户转账到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账户到期不足支付票据的,开户行将票据退还给收款人,收付款双方自行结算。同时,按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付款人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特征: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纸质汇票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不超过12个月。
2.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回单转让。
4.当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