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果苗的会计分录
1.购买果苗作为商品销售并取得相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果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农业企业作为资产收购果苗并取得相应发票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果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购进果苗作为商品销售并取得相应发票的,通过“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和“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购买果苗作为农业企业持有的资产并取得相应发票的,应通过“消耗性生物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和“银行存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