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企业产生未开票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企业抵销未开票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红字),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用于冲销未开单收入的会计科目分录
1.当企业产生未开票收入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转回未开票收入时:
借方:应收账款(红字)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红色)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色)
企业产生未开票收入的,应当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收入核算。企业在抵销尚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时,应当就其在分录的收入准备相应的红字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