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退税账户如何处理?
1.如果应纳税额为正,即年到后仍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免税=免税和退税(即没有退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应交税费和应交增值税(转账后未交增值税)
贷项:应纳税款,但未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为增值税(出口从国内产品应交税费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则期末有差额。如果进项税没有完全抵消,就不作会计分录。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的,可以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抵税额,则进项税尚未全部抵扣,不作相应的会计分录。如果免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则应退税额为免税额。而免税额=免税额-免税额,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收补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应从国产税应交税金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采购的不可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4、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管理办法是“免、抵、退”税。该方法涉及的公式如下: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售商品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不能减免的本期免退税)-本期免税额;
免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人民币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税额=当期免税额-当期退税。
出口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出口退税应符合以下条件:货物必须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货物必须申报出口;货物必须进行出口销售的财务处理;货物一定是收了外汇核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