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货发出去了但对方钱没收到的情况,即货发出去了但钱没收到。相应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货物已支付但未收到的会计分录。
1.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第一,发料时,根据公司制定的仓库对发料单进行管理。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其次,确认收入。由于货款尚未收到,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根据销售确认书确认收入: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库存发出后无法确认收货,则另一方需要确认收货:
借:发货
贷款:库存商品
会计分录,发出了多付的货物。
如果以后不能维持业务发展,就要把钱退回去;如果你将来会和客户保持业务联系,你可以保留余额以抵消将来业务中的多余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付款后: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退还多余款项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银行存款
收入的五个确认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与保留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不能有效控制已售出的商品。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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