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会计处理的会计知识。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会计从业人员和税务师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关于工程款逾期利息会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或许只能帮助您解决工程款逾期利息会计处理的财税实务问题。
核算工程款逾期支付产生的利息,房地产项目,如果是大企业,不容易出现逾期支付的可能,但是一些中小企业可能不容易面对,就会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况。关于这个问题,大家一直都很关心。如果你不是很了解,也不用担心。下面就来看看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的会计处理
预计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这部分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对方会给你开具普通发票。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项目发生的专项贷款利息应计入工程成本。资本化期间,应当计入项目的“开发间接费用”。借款:银行存款项目完工交付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已不在资本化条件之内,属于专项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费用期间发生的财务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项目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发施[2004]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利息计付标准:“当事人对未支付的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其实建筑工程也是一种商品,建筑工程的交付也是一种交易。一方交付商品,另一方应付款。欠钱就赚利息。对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应当约定,这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约定的,按照上述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因为法定利率也是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根据上述规定,利息实际上是一种法定孳息,业主在欠承包商工程款时向债权人支付利息,这也是民法上债的一般原则。
以上是《逾期支付的工程款产生的利息会计处理》在税法实践中的全部情况。会计行业的朋友,无论是在工作过程中,还是在学习和评估中,都遇到与“工程款逾期支付利息的会计处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