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5月份,我司手工开具100万元发票。直到9月份,对方才告知我司发票地址有误,要求我司用税控机重新开具发票。6月份我们公司用税控机,5月份发票没办法红字。经与税务局协调,我司将5月份开具的发票与手工发票进行冲洗,然后开具新的发票。但是我们公司5月份已经把这个发票的税交了,新开发的100万的发票也交了税。税务局给了我一张代扣代缴的凭证,告诉我公司可以抵扣以后的营业税。做账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我如何从那个扣缴凭证中扣除未来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