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对方款项时:
借方:应付账款——客户
贷款: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后: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客户
: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在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应支付的金额。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材料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所购服务已经接受时予以确认。
企业购买材料和商品,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在途材料”等科目,根据可抵扣的增值税,借记“——增值税应纳税款(进项税)”等科目,根据应支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企业采购商品时,因供货方在交货时少付货款而造成的损失,在供货方补足少付货款时,由借款方记作“应付账款”,贷款方从“待处理财产损益”中转出相应金额。因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劳务而未付的应付账款,应根据供应商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若期末余额为借方,则反映预付款项。
企业支付对方款项时,应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货币。“银行存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表示银行存款增加,贷方表示银行存款减少。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企业存放在银行及其他机构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