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1.计提时间为: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1.计算可分配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可分配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即本年累计利润),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年初无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再次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者增加资本。但增资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何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如确有必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息(分配利润)。
如何记录法定公积金的会计分录?通过上面企名网老师讲解的会计知识处理,同学们应该知道,企业法定公积金的会计处理一般会选择利润分配科目进行记录,不同阶段会选择不同的明细科目进行处理。如果你觉得上面解释的待遇有问题,可以来这个网站找会计老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