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销售额乘以税率的差额,即进项税转出,即“当期免税不得免税或抵扣”。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不允许减免税=FOB 外汇人民币报价(税率-退税率)。如果企业采购的商品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且采购的商品用于其他用途(如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转入相关科目,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