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食堂大多数情况下是为自己职工设置的,其费用属于职工福利 其最后应按受益职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的生产成本(生产工人),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和销售费用(单设销售部门的销售人员) 但是,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限额,故此,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来归集 按现行准则要求,有关分录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出现费用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其他科目) 二,月末按照实质上受益部门分配 借: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假设该食堂对外经营,自负盈亏,则不可以在企业账上反映,该食堂应该做一个会计主体独自进行会计核算。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