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2021年1月1日全面实施,总承包工程从原有建造合同准则过渡至新收入准则,核算科目及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本文尝试将新准则核算分录依次列出,希望可以帮助为新收入准则下总承包工程核算分录怎么做而发愁的小伙伴。本文所列分录建立在按五步法模型判断后该项总承包工程的单项履约义务、履约时间点或时间段都与原有建造合同准则下一致的情况。
(1)预收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与业主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
合同负债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与分包商结算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支付分包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5)每年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成本时: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新收入准则下总承包工程核算分录最大变化除了科目外,就是每年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成本时,原建造合同准则是同一分录同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差额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现在分别将“合同结算”和“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与常规的收入、成本结转思路一致,更容易使用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