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增发普通股是外部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那么增发普通股账务上应如何处理呢?
增发普通股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银行存款”科目金额为企业增发普通股实际收到的款项,股“股本”为发行股票面值与增发股份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份数扣除股本以及发行佣金手续费后的余额。
公司增发普通股,支付给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发行佣金、发行手续费等支出,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即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等。
比如某上市公司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5元,股票面值为1元,支付发行佣金为20万,具体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5=5000
贷:股本 1000×1=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00×(5-1)=4000
支付发行佣金: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
贷:银行存款 20
企业增发普通股进行融资,会扩大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会降低,企业的财务杠杆(产权比率=负债÷所有者权益)降低,财务风险降低。
普通股融资获得的资金属于自有资金,无需还本付息,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派息。公司对普通股股东发放现金股利,与债务融资相比,不能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效果。因为公司是拿税后利润对股东进行分配,而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列支,抵扣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