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如当年仍有利润,需要交所得税,应该怎么写分录呢?
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是这样吗?
解答:
具体的会计分录,会因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1.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说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费用”与“本年利润”在不考虑永久性差异的情况下二者构成“配比原则”(或“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税前弥补,确认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冲减。
2.费用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实际交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1.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说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费用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实际交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