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会遇到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情况,账务该如何处理?确认坏账需要什么证据资料?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等
4、冲销多计提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注意:累计坏账的贷方大于核定的减值损失时,高出部分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会计处理还要讲究谨慎性,所做的每笔账务要有法可循,不可任性而为,在此可以看的两个政策文件:
1、2011年第25号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2、公告2018年第1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其中,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最后总结: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