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一般情况下只收取承包费,而不参与承包人的经营管理活动,更不存在为其核算盈亏及应缴税费问题。但如果受税务机关委托作为承包人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时,则需参与其应交税费的计算提取及代扣代缴。这时就要对承包人单独立户管理。至于分录,应做借:材料(全额) 贷:库存现金—承包人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