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节购物卡等福利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买了一些超市购物卡50张,总金额25000元,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该批购物卡今年用于发放员工福利了,如何做账?缴纳个税吗?
一、发放福利如何入账
1、公司购卡时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25000元
贷:银行存款 25000元
2、公司持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25000元
3、月底分配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25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5000元
二、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购物卡发放员工福利,由于属于能够具体量化到个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此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否缴纳个税的判断标准:
所得税在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家过年放了8天假,今天是第6天了,后天就要上班去了,到家里最孤独的就是我的母亲,最辛苦的也是我的母亲,最牵挂我的更是我的母亲,除了陪伴我没能帮上母亲的忙,包括做年夜饭、准备过年物资等,我很惭愧,看着母亲头上的白发又多了不少,脸上的老年斑也开始增多,我真的很担心她老人家,其实老婆孩子靠不住,我真想出门时把母亲一起带上,可我目前真的没有这个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实一直在困扰我几个十年,仔细回想这么些年我都是怎么混成这样的?一句话:选错了伴侣,也走错了路。
不过还算好吧!我现在努力还有机会,正确看待当下的处境,化压力为拼搏的动力,知行合一,今年努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