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自产自用的商品的处理一般是视同销售,为了能清晰的反映公司的一系列经济业务,会计人员需要熟练掌握会计分录,而公司自用商品如何做会计分录,想必也会让刚接触会计的同学不知所措,于是,小编今天整理了这些分录,大家可以看一看下文,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哦!
1、自产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自产商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3、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4、自产商品用于日常办公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应视同销售处理。
因此,企业自产商品自用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是用于在建工程,其二是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用于在建工程或集体福利时,增值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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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摊销开始时间从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月开始摊销.
比如,你们在出证土地的合同是签字了,明天就可以行使权力时,那么这个月就要开始摊销,而不管你是否有发票或是土地证.
首先,该公司应判断是否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购入土地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应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账. 其次,判断该土地的摊销期限.《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即产权证中规定的使用期限日期2010年4月开始,会计上在2010年4月即应确认该项无形资产,并于当月开始计算摊销.
假设该公司在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即2012年9月才入账摊销,应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处理以前应摊销而未摊销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企业自用土地使用权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
2、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累计摊销
企业自用或出租土地使用权摊销,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土地什么时候开始摊销?"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土地开始摊销的时候,就是我们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月进行.土地使用权,相当于就是无形资产.我们面对无形资产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进行摊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