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会开设员工食堂,职员在员工食堂内用餐的花费相比在外就餐少了很多,也属于员工福利的一种。既然开设员工食堂,就需要购买各种食堂用品,如餐具、桌椅等。这一部分支出该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呢?小编在下文跟你分享了关于购买职工食堂用品会计分录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快来一起阅读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确认原则理解,如果贵公司食堂不对外经营的,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处理。
如果对外经营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食堂的厨房设施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入福利费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厨房设施
贷:现金(存款)
计提折旧:
借:折旧
贷:应付福利费
当然,如果企业食堂购餐具可以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公司内部食堂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服务,不对外经营。该食堂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做账。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菜、米、面、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付食堂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或现金)
根据员工服务对象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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