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获取自己的劳动所得时候,有没有想过这到底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这件事情必须,必须要了解清楚,否则可能会引起税务风险。
那么,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到底有哪些区别?
(一)定义上的不同
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雇佣与否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的支付对象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所得,通常表现为由他人指定、安排劳动、工作,同时要接受管理约束,或服务于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业主除外)。
而劳务报酬的支付对象与用人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一般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
(三)时间范围不同
工资薪金通常以每个月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具有不固定性、不经常性的特点,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次”计算应纳税额,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合同区别
前者的支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般是劳动合同,内容涉及全面,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内容,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而后者的支付对象签订的一般是劳务合同,主要约定的是工作成果以及报酬标准,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
(五)任职与否
看劳动者有没有参与企业考勤管理、接受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约束。工资薪金的支付对象在企业有相应的职务,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而劳务报酬的支付对象则一般不担任公司职务。
(六)税务处理的不同
目前,工资薪金采取的是累计预扣法,而劳务报酬目前采取预扣预缴的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报酬除此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在申报纳税义务方面,工资薪金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而劳务报酬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自行申报缴纳。 经营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离不开员工的辛勤工作,因此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劳务费以保证员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劳务费的会计处理也是每个会计人都应该熟练掌握的。下文整理了雇佣员工的劳务费会计分录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对这方面还不太了解的小伙伴快来看一下吧!你可以作为参考!
1、个人建筑单位挂靠支付劳务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2、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