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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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问
”
问:简易处罚,当前状态一直显示:处罚成功,扣款中?如何处理?
答:,您可通过【税费缴纳】模块缴款。如有签订三方协议,直接点击【税费缴纳】界面三方协议扣款;如没有签订三方协议,需要在【税费缴纳】界面选择银行端打印缴款凭证前往银行缴款。缴款后再返回【简易处罚】界面查看状态。
图示指引如下如有签订三方协议: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三方协议扣款。
如没有签订三方协议: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银行端,缴款后再返回【简易处罚】界面查看状态。
简易处罚步骤:一、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二、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规处罚—简易行政处罚。
三、简易行政处罚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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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问
”
问:从哪里进入办理跨区涉税事项相关事宜?
答:,请您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即可;如需办理延期或作废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办理;如需办理缴销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办理。图示指引如下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页面。如需办理延期或作废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页面。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页面。如需办理缴销一、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页面。
“
第
三
问
”
问:请问如何跨区预缴增值税?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左侧列表中点击【身份信息报告】,选择【跨区税源登记】选项,先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审核通过后请您主页右上角切换主管税务机关,选择正确要预缴的税务机关后再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完成申报和税费缴纳。
图示指引如下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
三、点击跨区税源登记表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四、审核通过后请您主页右上角切换主管税务机关,选择正确要预缴的税务机关。
五、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六、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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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按次申报的,可以改为按期申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