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单位的暖气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生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目前中国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去年11月颁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如果“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或“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调价建议。
供热建筑面积可按以下方式计算:
1、以房屋竣工图为准,图纸上标出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就是供热建筑面积。
2、若是老住宅没有竣工图作为依据,则以使用面积(公产房本上的计租面积)乘以系数1.3就可算出供热建筑面积。该系数是根据各种住宅的房型、结构,经测量求得的平均值。如双方有争议,则以现场丈量为准,两户之间的共用墙量至墙中线,外墙一律量至外墙皮。
跃层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标准收费,其上层坡顶部分局部低于2.2米的空间安装散热器的按70收费,未安装散热器的按50收费。对于特别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过3.5米的,每增高0.35米增收10供热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热费 预收物业费如何摊销做会计分录呢?
答: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十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计收。除另有约定外,不得提前累积预收。”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了每次预收半年费用,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费按月、按平方米计收,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提前累积预收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
但是,如果是预收物业费行得通的话,则这样做处理:
1、借:预收账款 (每月确认一次)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一般的是,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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