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颗集CPA、CMA、、保荐代表人于一身的投行飞豆。)
题主,想再确认下问题。自产产品的用于职工福利,从来没有销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的说法,因为是视同销售,就是最正常的确认收入配比的销项税额,您要么说的是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是要转出,最终进成本费用的。
以下附上自产产品及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供参考: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视同销售,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分录如下:1、决定发放时
借:成本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处理
1、外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发放时
借:成本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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