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
房租计入待摊费用,这种情况下,房租协议中约定的房租可能是1年,甚至是3年一次性支付的,所以每月需要进行摊销房租费,即计入“待摊费用”科目中。
水电费垫付问题,应该是公司只是替某家公司或者某些人员进行垫付,后面需要定期与对方进行结算收回垫付的水电费。比如在制造业中,他们厂家给员工提供住宿,并让员工自行负责支付水电费。这种情况下,公司会和水电公司结算水电费,需要员工承担的水电费,后面会在员工的工资中一起扣回来到公司账户中。
如果是自己公司承担的水电费,需要自己公司支付,即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科目中。
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建议和观点,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欢迎大家相互讨论学习。
哎,现在的会计变得非常的复杂。
目前有效的或企业正在执行的会计准则(制度)有:
1、企业会计准则;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制度。
对于“待摊费用”,属于《企业会计准则》里面的会计科目,其余两个准则是没有该科目的。设置“待摊费用”也是为了更好的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以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被很多企业滥用了,尤其是原部分上市公司和国企,所以后来出台的两个准则就取消了该科目。但是,该科目已经太深入人心了,很多会计人员非常喜欢,于是乎在不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也擅自以“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增加部分会计科目”的名义,增加了该科目,导致自己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变得“四不像”。
“待摊费用”,主要核算的是一年内应摊销的费用。如果房租是一次性支付了1年以内的经营性租赁的房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可以在支付时计入该科目。而,对于《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严格来讲,只要支付的经营性租赁的房租是在1年以内的,就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因为摊销与否是不影响当年的损益的。超过的1年,计入的是“长期待摊费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现在还面临着一个问题,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新租赁准则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都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因此提前支付的租赁费,按照新租赁准则执行的话,会要求计入“使用权资产”,然后在使用期间内在按照折旧的形式计入租赁期间的损益。
是不是很复杂?——一般的人,对于会计没有深入研究的人,真还搞不清楚有这么多的门道呢!
水电费的问题,就不多说你了,另外一位老师“晨曦后花园”已经说得很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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