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贷款时的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
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每月还款和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款:银行存款
扩展数据: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其中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的期末存款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应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机构。
借记“银行存款”和贷记“现金”等相关科目;支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期”应根据开户银行、其他机构、存款类型等进行设置。出纳应根据收付凭证和业务拓展单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清余额。
“银行存款日期”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月末,如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有差异,必须逐一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余额调整。
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