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无偿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借:固定资产、
借:无形资产,
借:库存商品、
借:库存现金,
借方:银行存款,
借:周转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按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
贷: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的各类资产,其价格应根据相关发票或参考市场上类似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确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捐赠收入-有限收入(有限用途)
贷款:捐赠收入-无限收入(无限使用)
对于已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相应金额的当期义务(如因捐赠所附条件不能满足而必须将部分捐赠返还给捐赠人),则按照应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如果有限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解除:
借:捐赠收入-有限收入,
贷款:捐赠收入-无限收入,
期末:
借:捐赠收入-有限收入,
贷款:有限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无限制收入,
贷款:无限制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民间出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宗教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行政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在财务会计中:
借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捐赠收入,
同时,在预算会计中:
借方:资金余额-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单位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纳入财务核算。
借:库存项目、固定资产等。
贷款:银行存款等。(根据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贷:捐赠收入(差额),
同时,在预算会计中:
借:其他费用,
贷:资金余额-货币资金(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费用金额),
行政单位是指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实行预算管理的机关和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