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所有权的转移;首先是使用权的转让。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时,每年实际收到的使用费: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摊销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累计摊销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分别包含哪些会计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现行规定:
1、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2.企业为房地产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3.它记录在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记录。
土地使用费计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自行开发建设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摊销和折旧。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出售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房屋及建筑物的成本。
2.企业购买的房屋及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支付的价款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合理分配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以上就是唐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分别包含哪些会计科目?本文已给出详细解答,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唐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