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留在企业中的、有特定用途的利润积累。那么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盈余公积账户应单独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二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的计算
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净利润10。
年初未弥补亏损:亏损弥补后净利润10。
1.非公司制企业提取比例可超过10。
2.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取。
(二)提取盈余公积的任何会计分录。
通过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盈余公积结转利润分配时的会计分录。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相关案例如下:
例如,2018年1月1日,某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200万元,2018年净利润4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按10提取,不考虑其他因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本例中,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计提盈余公积的计算基数为当年净利润10,故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额=40010=40(万元)。
条目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