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救援租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分录是指企业作为疫情期间的出租人,在减租、免租的会计处理上,应开具红字发票,采用红字核销法核销原发票金额。如企业为承租人,且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到租金减免,其会计分录应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款: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冠疫情期间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发生减租、免租的,承租人应当将减租、免租作为或有租金处理,在减租、免租期间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租金延期支付的,承租人应当将原支付期间的应付租金确认为应付租金,并在实际支付时冲减以前期间确认的应付租金。疫情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企业对承租人享受租金减免时:
借方:管理费(根据费用部分计入相应账户)(减少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减少金额)
贷款:银行存款(减少金额)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出租方租金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减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付款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从事某些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