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户的未付账款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货到但未付款,公司收到发票但未支付相关账款。如何对未结清的账款进行会计分录?
公司客户未结账时的会计分录。
当公司销售商品,而客户尚未付款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公司销售商品时,客户已结清一部分货款,还有未结清的货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项:预收账款
同时:
借方:应收账款(剩余未结算资金)
预收账款(部分结算)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公司收到货物但尚未结算的会计分录。
1.如公司已收到货物,但未收到发票,也未支付相应款项,则按照暂估计价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2.公司已收到客户的发票,但仍有未付款的情况:
(1)本公司进行抵销估计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色)
贷:应付账款(红字)
(2)本公司按发票金额核算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3)本公司支付相关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本公司收到发票并支付相关款项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