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帐单和收据之间的区别如下:
银行对账单(银行
对账)是指银行客观记录企业资金流向的记录单。就银行对账单的概念而言,银行对账单的主体是银行和企业,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情况,反映的形式是企业资金流动的记录。就其用途而言,银行对账单是核对和确认银企资金往来的凭证。比如:验资,投资等等。由于银行对账单全面反映了企业所有业务的资金流动情况,审核每一笔资金流动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效果不理想。因此,一方面可以在税务审核中确定支票金额的下限,另一方面也可以只检查银行对账单中的贷方数来把握重点问题。就其特点而言,银行对账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全面性的基本特征。
收据是别人给你付款,你是收款人,银行给你单位出具证明,表明你已经收到钱,存入相应账户。除了付款收据,还有付款收据。如果公司使用网银支付,银行把钱转到对方账户后,会有银行出具的收据,证明钱已经支付给对方。
银行回单,即收据,是银行受理客户结算业务的凭证,包括存取款凭证、收付款项凭证、转账凭证、电/信汇款凭证等。是企业编制凭证的原始依据。银行代贵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利息单等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