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的会计分录
借方: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款:银行存款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性劳务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的区别在于,劳动报酬是独立的个人从事自由职业所取得的收入,而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活动。
劳务报酬是指收入:个人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检测、医疗、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绘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
支付工资薪金一般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工资、薪金的支付,应当在工资总额中按照实际支出支付,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支付劳务报酬,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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