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工资时扣除伙食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33,354。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餐费(先扣后付食堂)
或其他应收款:——伙食费(已预付,再从职工中扣除时)
第二,解释
1.企业期末,根据工资结算分配表计算应付职工工资时,应当按照职工劳务的受益对象,将工资和费用计入相关成本科目,同时确认一项负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款:生产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在建工程、研发费用。支出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33,354。
2、发工资时,按实际人数。
借:应付职工薪酬33,354。
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实际发放金额)大幅上升。
3.扣留食物费用,
(1)如第一代工人到食堂支付老伙食费,从工资中扣除。支付时,记“——其他应收款为伙食费”(表示该笔款项应向职工收回),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从工资中扣除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
(2)先从工资中扣除伙食费,再转入食堂的,扣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转入单位食堂时贷记“其他应付款——(表示欠食堂的伙食费)”,借记“其他应付款”,判断贷款为“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