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个税和社保计入人工成本?共享会计的财税共享
如何合理避税,是大大小小老板们的共同心愿。有些老板很讨厌员工的个税和社保不能计入人工成本,可以税前扣除。说白了,他们希望省企业所得税,一点点。面对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边肖心软了,于是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一栏中找来了苏锡莲女士回答的相关问答案例,供大家参考。
问:
我公司聘请了一名策划经理,双方约定这名经理的工资为15000元,其个人社保和个税由公司承担。老板还要求付给他的工资都要税前扣除。我该怎么处理这个?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做?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苏锡莲女士回答: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如何将公司承担的社保和个税的个人部分合理计入单位人工成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先按实际工资(即计入人工成本的金额)计算应付工资
实际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社保部分-个税
应付工资=实际工资、社保、个税。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按每月累计代扣代缴计算,最终全年汇算清缴,所以我们需要统筹考虑累计应发工资、累计应纳税额和累计已发工资。
1.全年发放工资总额=15000.0012=180000.00元。
2.社保个人部分全年累计。
假设每月社保个人部分按2000元计算,全年累计为24000.00元。
3.全年累计的专项扣除。
假设每月专项附加扣除按2000元计算,全年累计为24000.00元。
4.年度可扣税费用的计算
年可抵扣税费=5,000.00 12 24,000.00 24,000.00=108,000.00元。
5.将实际工资计算回应付工资。
全年应发工资=(全年实际工资,全年社保个人部分-全年可抵扣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税)/(1-适用税率)=(180,000.00 24,000.00-108,000.00 10-2,520.00)/(1-)
6.计算每年应纳税额。
年应纳税额=(211,866.67-108,000.00) 10-2520=7,866.67元。
7.检查年度实际工资
年实际工资=(年应发工资-个人社保年应纳税额)=211,866.67-24,000.00-7,866.67=180,000.00元。
注:以上计算过程中涉及的每月社保个人部分金额和专项扣除金额均为假设,请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二、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工资211,866.67。
贷款:应付工资-工资211,866.67。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11,866.67。
贷款:银行存款180,000.00。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个人部分2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7,866.67
注:以上条目基于全年假设数据,由于个人所得税金额和社会保障个人金额的差异,可能会逐月变化。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谢谢你的提问。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上述会计王晋阳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边肖: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养老保险是14(机关事业单位是16),员工是8 (8)。失业保险就是公司的缴费比例由社保机构浮动,个人的比例是0.2;医保公司缴费比例为5.5,个人缴费比例为2。公司承担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应该计入成本,自然不可能税前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双方的约定,本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实际上由公司承担,成为了公司的实际运营成本,于是就出现了会计苏所说的倒推计算法。这成为计划
如果税务机关仔细核对,看到工资条上没有社保的个人扣除数据,可能会产生税务麻烦。这是一个可左可右的税收风险。谈税容易还行,难谈还是有点麻烦。
原文:共享会计师,专注于财税问题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