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客户的日常商务谈判中,公司一般需要支付部分定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客户收取定金。等到后期继续合作交易,再支付其他款项。我们都知道定金一般是不退的,后期违约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那么,公司在做首付款时,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定金的会计分录
定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1.通过预付款会计:
借:预付——xx台。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通过其他应收账款核算:
借:——xx单位预付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实践中,接受保证金的企业一般会在财务上记为预付款,在执行合同时计入合同价款。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项:预收账款
合同履行时,收到定金的一方提供劳务或交付货物并收到余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已收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由于付款方的原因最终未能履行合同,接收方将没收定金作为违约金:
借:预收账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因接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质上是返还定金并支付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借:预收账款
非业务支出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