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包工程的会计分录
施工分包合同的会计分录
分包商开具的发票应发送给总承包商,分包商应做好以下记录: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工程结算
假设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进度相同,结转工程收入和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建设-合同毛利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分包商开具的发票金额和支付的相应税款。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交税金及其他应付款。
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
1.期末根据管理部出具并经分包单位签字的“已完成工程量审核凭证”,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总承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预扣的税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分包商预扣税款”;根据应扣除的预付款或预备费,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商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3.材料用于支付分包商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出具并经分包商签字的“总包商供货结算凭证”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商工程款;根据材料的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付分包商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将已收取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总价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摊。分摊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委外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委外总价/合同总价)。根据上述公式,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支付代扣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分包单位代扣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完税证明交给分包单位。
分包条件
合法分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分包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2)分包只能是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3)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4)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上面提到的“企业分包工程的会计分录”已经详细解释过了。会计人员不仅要知道经济业务发生时的会计处理,还要知道相应的涉税事项和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