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包装容器等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和物品,其价值一次性转换为生产费用或相关费用,作为当期收益的扣除,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它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会计分录一直都是比较麻烦的事情,很多人很容易混淆。会计网为大家整理了其会计分录:
摊销低值易耗品时,会计分录为:
1.低值易耗品采用摊销时,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基础。
借:预付费用
贷款:低值易耗品
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
贷款:预付费用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与残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扣除。
借:材料和物料(残值)
借:管理费用(摊余价值和残值之间的差额)
贷款: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2.当采用50-50摊销领用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款: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按照本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管理费
贷款: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扣除残值后的差额50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