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会计问题是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企业出租自有住房怎么做核算?如何做会计分录?你可以先把它变成投资房地产会计。下面文章将详细介绍企业自有房屋租赁的会计处理。
企业自有房屋出租的核算如何处理?
自有房屋出租首先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般情况下按照成本法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累积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原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税收:
借:营业税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企业自有公租房租金收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收到租金后: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如何纳税?
答: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为11。
财产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
纳税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从竣工验收后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后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房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从竣工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建筑企业建造的房屋
纳税人委托建筑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买新的商品房
购买新购商品,从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