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和黄河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2018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3.3亿元从证券市场购买了黄河公司发行的80%的股份,并能够控制黄河公司。当日长江公司账面资本公积5000万元,黄河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4亿元(含存货评估增加1000万元,其他资产公允价值同账面),其中:股本3亿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7200万元。
黄河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00万元。当年申报现金分红1000万元,其他所有者权益无变化。不考虑相关的所得税。
2019年6月1日,长江公司从黄河公司购入一批A商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假设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额5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黄河公司生产的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4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2019年12月31日,C公司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万元。
要求:
(1)写出2018年1月1日与长江公司合并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2)填列2018年1月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与集团内部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8年12月31日按照权益法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4)填列2018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与集团内部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