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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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如何写会计分录?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顺序
盈余公积是根据本年利润提取的,所以在会计年度末提取。损益结转后的当年利润用于弥补亏损,再提取所得税。所得税后依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利,最后将未分配利润转为未分配利润。企业未弥补以前亏损的,不得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以下目的:
1.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3.增加公司资本(增加时留存的账户余额不得低于增加前注册资本的25)。
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借方: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股份制企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从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的数额和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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