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低值易耗品明显不同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不到一年。那么他们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
低值易耗品分类标准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标准是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寿命不足一年,并能多次使用,同时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没有具体的金额限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相应的金额和种类。
低值易耗品包括:
1.通用工具。刀具、量具、模具、夹具等通用工具,扳手、千斤顶等各种辅助工具。
2.特殊工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如专用模具、会计用电动机器、水电工人用电动打孔机等。
3.替换零件。各种容易磨损或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更换的设备,如轧钢用的轧辊、铸锭用的锭模等。
4.周转材料。多次使用的物品,如建筑行业中的紧固件和脚手架材料。
5、管理工具。各种家具和办公用具,如桌椅、架子、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扫描仪、DVD、稳压器、电暖器等。
6.劳动用品。给工人发放工作服、工作鞋和安全带,用于劳动保护。
7.其他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净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2)收集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首次使用时按其价值的一半摊销。
借:制造成本
借:周转材料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使用时,按其价值的一半摊销。
借:制造成本
借:周转材料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摊销——和低值易耗品摊销——。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
1、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不确认为固定资产)
2.施工承包企业的钢材、木材、脚手架。
3、用于周转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