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发出库存商品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在商业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会计人员一般通过“主营业务成本”、“银行存款”等科目对发出的存货进行核算。商业企业发出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商业企业库存商品出库的会计分录
1.销售商品时,商品发出,销售成本结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2.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单独计算增值税时)
如何理解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和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的不同活动而有所不同。如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运输收入”;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商品销售收入”等。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应按主营业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不应有余额。
如何理解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月末,将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主营业务类型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人工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