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企业中,股东可能会抽回资本。那么在股东退股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股东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抽回资本?
股东抽回资金应该怎么做账?
1.如果工商登记没变,投资还在:
借方:其他应付款——原法定代表人
贷:银行存款
2.工商登记变更的,原法定代表人的股份给新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新股东
贷:银行存款
3.如果工商注册减少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股东如何抽回资本?
1.转让股份,须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实施。但是,在破产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接受股份。
2.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方案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股份转让有以下限制: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有股转让依法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成为其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其股份作为抵押标的。
(5)在法定的“停止转让期”内,股东不得转让股份。
《公司法》中详细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企业股东大会不得办理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6)《证券法》详细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散公司。公司发生严重困难时,如果继续经营会增加亏损,持有10以上股份的少数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