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如何写会计分录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2.收集时:
借:可重复使用的材料-使用中
借出:周转材料-在仓库中
3.第一次收到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成本
贷款:周转材料-摊销
4.第二次摊销的剩余一半:
借:制造成本
贷款:周转材料-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摊销
借出:周转材料-使用中
低值易耗品的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寿命不足一年,在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情况下可以多次使用的劳动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人工材料,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的人工材料。
低值消耗品
1.通用工具: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的各种工具。如刀具、夹具、模具等各种辅助工具。
2.专用工具:指专门用于生产各种产品或仅用于某一过程的各种工具。比如特殊的模具和特殊的夹具。
3.替换设备:指为生产不同产品而容易磨损、频繁更换或需要更换的各种设备。如轧钢用轧辊、钢锭模等。
4.包装容器:指用于企业内部周转,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种包装物。如盛物、储物木桶、瓷罐等。
5.劳动保护用品:指发放给工人用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工作服及各种防护用品。
6.管理设备: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使用的各种家具和办公用品。比如文件柜和打字机。
7.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