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库退还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等贷款应交税费。
借:交税——教育附加费等。
贷款:税和附加费
收到的退税收入是什么科目?
1、收到的退税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因此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33,36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收益、企业合并损益、盘盈收益、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罚款、捐赠等。
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应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协议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算”。
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转让价格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借记“累计摊销”,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也应同时结转。
(3)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递延收入
:分配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款:营业外收入
(2)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
当收到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以上是边肖对“从国库收取地方教育附加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和税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免费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1、收到退税的会计分录:
本年退还本年税款:
收到的退税: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结转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2.本年收到的往年税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保单退税的处理:
可以作为“政府补贴”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收到付款的会计分录:
先开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的付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先收款,再开发票,
借方: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是企业的权利。资产按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预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