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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前期税款会计分录

2023-03-08 10:42:18深圳会计培训

以前年度欠税的会计处理和会计分录

答:以前年度或本年度纳税发生的罚款、滞纳金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应当按照补缴税款所属年度调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在补缴当年税前扣除。企业进行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允许进行扣除,直至项目年度计算,但补缴确认期不得超过5年。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的核算。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是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并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纳税当期损益。应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代表上市公司无偿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股东缴纳或承担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计入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规定:

(1)以前年度纳税发生的罚款和滞纳金,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逾期未缴的营业税应作为以前的处理。

(2)补缴上一年度营业税: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执行补充申报程序后准予税前扣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余额: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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