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企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费”的核算,那么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呢?
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分录
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耕地占用税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采用固定税率的标准取决于人均耕地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业耕地。
耕地占用税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既有资源税的性质,又有特定行为税。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业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税对象,旨在抑制纳税人占用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除了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它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征。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取地区差别税率,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耕地质量差异大、人均耕地面积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
3、在占用耕地时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在允许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阶段征收的。除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耕地的,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此,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的开发和改良。
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用于建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发耕地和改良现有耕地。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征。
耕地占用税的范围
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占用的国有和集体所有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和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坛、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种植经济树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等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为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占用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地,也视为耕地。
占用园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下列农用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1.林地包括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开发林地、自留地、苗圃等。但不包括居住区绿化树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树木用地、江河沟渠堤防防护林用地。
2.草地,包括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
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4、水产养殖用水,包括人工开挖和天然河道、湖泊、水库、池塘及相应的附属设施。
5.渔业水域的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和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潮间带和滩涂。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建设占用上述农用地,农田水利